(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日電)交通部日前預告訂定「郵輪船票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草案,明訂解約退費規定,若因郵輪公司導致取消航程,業者應退還旅客已支付費用,並賠償旅客等。 分享此文: 分享到 X(在新視窗中開啟) X 分享到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 Facebook 請按讚:喜歡 正在載入... 相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