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0日電)外籍漁工從事海洋漁撈工作時工作範圍廣,勞動部近日核釋,明定外籍漁工可從事的範圍包含在漁船上協助航行等,但不包括漁獲物販售等分切、陳列標價等行為。 分享此文: 分享到 X(在新視窗中開啟) X 分享到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 Facebook 請按讚:喜歡 正在載入... 相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