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0日電)國健署修正「菸害防制法」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滿,針對增訂電子煙等違法菸品稽查沒入、罰未下架網站,網路業者盼配合政府通知處置,如致生損害用戶或第三人,免負賠償責任。 分享此文: 分享到 X(在新視窗中開啟) X 分享到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 Facebook 請按讚:喜歡 正在載入... 相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