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工研院聲明後,很多留言認為應該懲處工程師和長官,他們當然有失職之處,至少就政府採購的角度來看,沒有依照資服採購契約第16規定處理。但我不認為這是個個案。工研院作為台灣產業的重要推手,我建議應該借這個契機,率先成立「開源辦公室」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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